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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人张xx,身份证号码:33xx1,订购xx区於潜镇桦之水府10幢1001号房,因本人保管不善,将该房屋收款收据(金额:500000元,票据号:0000075)(金额500000元,票据号:0000075)原件遗失,现声明房款收据原件作废。
xx琪畅传媒文化有限公司遗失浦发银行秦淮支行基本户开户证1份,核准号J30100872xx01,声明作废。
注销公告登报材料:(1)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;(2)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,法人在国内的,法人亲自签字;(3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(4)有限公司的,需要在公告上加盖公章,法人签字;(5)股份公司的,公告上加盖公章,法人签字,还需要董事会决议;(6)经办人身份复印件。